臭氧发生器在莒南县污水处理工程的应用
发布时间:2023-04-26 00:00:00 点击次数:1796次今年以来,莒南县按照市“三上、五化”工作部署要求,将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臭氧发生器)作为工作重点和难点进行集中攻坚。工作中,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分类实施,全面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农村水环境治理成效初显,人居环境大为改观。
一是高起点规划设计。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实施的原则,多次聘请专家进行全面调研论证,将全县范围内的村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分类规划管理,确定了并开工实施了一批条件成熟的村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上,各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全部按照国家淮委有关排放要求进行设计,结合新技术、新设备的运用,并为今后提升发展预留了空间。
二是高标准施工建设。施工过程中,认真按照图纸设计标准进行科学施工,不断强化施工管理措施,全面严格施工程序,工程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力求实效到位。县住建局积极发挥业务主管部门优势,抽调多名业务骨干进驻工地进行指导,集中力量、集中投入,全力帮助破解施工难点,促进工程顺利建成达效。
三是能运行管理。制定出台了以“三上”工程为主的社区“水治污”考核办法,分类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进行考核,针对已达标、基本达标、未达标三种情况制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已达标的村居社区着力健全管护制度,明确了专门的管护人员,强化日常综合运行管理,形成良好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综合管护水平,真正把含有水处理臭氧发生器的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群众欢迎和满意的民心工程。
四是高规格重点帮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实施“以奖代补”、“以奖代促”等措施,重点加大对已建成社区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鼓励村居集体投入、群众捐资投劳、村企共建共筑等措施,多元化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行市县两级补贴的方式,凡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厂,除市里补贴的专项资金10万元外,县财政又同步安排了一定的数额资金配套。市住建局领导多次亲临施工一线现场办公指导,有力的帮扶村居开展各项工程建设。此外,在社区工程验收过程中,还要求小污水处理厂等“三上”工程的建设必须与楼房建设同步到位,不到位的、不达标的,一律不予以综合验收。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村镇小型污水处理厂16处,总投资达350万元,出水排放达*A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除去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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